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野县商务局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建立并推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关键性制度创新,对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深远意义。目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正式印发执行。为切实将新版清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经研究,现就我县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安排,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坚决维护清单统一,全面清理违规准入事项
全县各部门必须坚持全国市场准入“一张清单”的工作底线,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制定或变通执行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任何额外准入要求。要严格遵循“非禁即入”的基本准则:对纳入禁止准入类的,各类市场主体一律不得进入,相关审批部门不得办理任何手续;对纳入许可准入类的,必须完整公布审批依据、技术规范、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制定清晰的服务指引,由市场主体对照条件依法依规申请;对清单未作限制的所有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进入权利。对于实行备案管理但未设定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的事项,一律不得以备案为由变相恢复或设置审批。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对照2025年版清单,系统排查本地本部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凡属清单之外自行增设的准入条件、隐性门槛或变相许可,且缺乏充分法律法规依据的,必须坚决予以取消。
二、优化准入服务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各部门要围绕市场准入的便捷化、透明化持续改进服务方式,统筹做好营业执照登记与许可审批的有效衔接,推动经营范围登记与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紧密对接,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准入、运营、退出的全周期服务流程,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办事的可预期性和便利度。对于清单内属于国家层面事权的许可事项,县级对口部门要主动做好政策衔接和业务咨询工作。各部门要根据新版清单的调整内容,及时对本地区、本领域许可准入事项的管理层级、审批环节、申报材料等进行动态梳理和优化,第一时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便于企业群众查询使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导市场主体善用负面清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夯实准入后监管责任,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市场准入后的日常监管职责,将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实现监管全流程覆盖,坚决消除监管盲点。对法律法规或部门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领域,严格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保监管责任不留空白。要加快健全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配套的审批运行机制、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联合奖惩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形成制度合力,系统协同地推进市场准入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四、建立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加大违规壁垒清理力度
结合全市统一部署的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核实认定、限期整改、定期通报的闭环工作流程。重点排查以下几类问题:一是本地本部门以行政文件、会议纪要、内部规定等形式制定的违反负面清单要求的限制性措施;二是对清单禁止或许可类事项之外违规增设审批前置条件的做法;三是市场主体变相规避负面清单进入禁止或受限领域的行为;四是以招商引资、产业规划等名义设置的各种隐形准入壁垒。一经发现,必须立行立改。各单位对已查实的违规案例,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汇总,随后按程序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五、积极参与效能评估,提升制度执行水平
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通知》及市级配套工作要求,我县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具体指标和实施办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评估相关工作,以效能评估为抓手,查找薄弱环节,推动制度完善,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我县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切实维护其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县级任务分工表.pdf
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野县商务局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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