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聚焦 > 政策解读

关于《新野县“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10-09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新野县委、县政府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市委“一二三五十”工作布局,按照“全省前二十强”的发展目标,切实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一、为什么要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

  近年来,我县城乡规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面铺开,村庄规划稳步实施。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不断增强,城市定位日益明晰,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各级、各类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等问题。总体来看,我县城乡规划体系不完善,覆盖不足,城市功能不完善,特色不鲜明,城市建设精品少、特色少,标志性建筑不多,缺少特色和灵气,旧城改造、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仍有待加强,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欠账较多。

  当前,新野县最急迫最紧要的任务是,将确定的战略定位、决策和部署,通过一系列的规划编制,形成清晰准确的规划建设蓝图。

  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建立全域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发挥规划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作用和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的统揽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的新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势在必行!

  二、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和市委“一二三五十”工作布局,以国家级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南翼增长极和紧密协作组团;以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玩具制造为代表的产业高地;长江-汉江经济带产业与商贸物流节点;三国文化名城和田园宜居水城为发展目标,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促进城乡高质量快速发展。

  三、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按照县、乡(镇)、村三个层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个类别,加快形成功能协调、体系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完成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系列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城市设计;中心城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全县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力争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使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水美林秀,形成安全和谐、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市域空间格局。

  四、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一)建立城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1.完成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2023年上半年完成新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2.完善县域和中心城区规划体系,完成一批专项规划成果。2023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等5项交通类专项规划、《县域城区燃气工程规划》等8项市政公用设施类专项规划、《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等5项综合防灾类专项规划、《县域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等7项公共服务设施类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11项其他类专项规划。

  3.做好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塑造城市特色,结合城市更新,完成一批道路绿化、公园游园新建及改造提升、无围墙城市建设等规划。

  4.加快县乡规划进度,构建县、乡(镇)、村规划体系。2023年上半年完成全县13个乡镇和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修订完善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全县256个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2022年底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00个目标,2023年底实现全县行政村规划编制全覆盖。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建立健全规划审批制度和程序。规划编制后要及时履行审批程序,规划一经批准实施,要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自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落实和对重要节点的管控。坚持“开门编规划”,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

  (三)提高规划宣传和培训水平

  加强规划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各种媒体,介绍和宣传“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城乡规划进校园、进社区,形成人人了解规划、重视规划、尊重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将综合培训和专项培训、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有机结合,定期邀请国内、省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团队专家,从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大规模、多层次培训,提高规划队伍整体素质。

  五、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和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安排规划编制工作,整体推进;部门之间积极衔接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规划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考核督导。将城乡规划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作为一项重点专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进度和完成时限,对各部门进行专项绩效考评。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加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积极、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定期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指导,促进城乡规划高质量完成。年底将对各项规划工作的成效进行排名,通报结果。

  (三)加强经费和技术保障。完善县级财政关于规划经费的保障机制,将城乡规划年所列的各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充分借助省、市、县等多种技术力量,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聘请国家单位、大专院校、省市县相关领域权威专家作为规划编制的专家咨询团队成员,对编制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指导。培育建立熟悉本地情况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队伍,加强相关培训,增强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规划高效实施。

  (四)做好调研和规划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现状调研等基础性工作,充分收集基础资料、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对存在问题深入研究,与有关部门积极对接,在系统分析和梳理基础数据资料和现行相关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专项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做好充分衔接,真正实现“多规合一”,避免出现规划之间不协调、存在矛盾冲突等问题。


       链接:关于印发新野县“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