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聚焦 > 政策解读

《新野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1-25

  一、背景

  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餐饮行业迅速发展,城区经营性食堂、学校及餐饮门店数量较多,餐厨垃圾管理问题逐渐显现。对餐厨垃圾进行有效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既是上级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也是重点环境保护问题,更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理体系,已刻不容缓。

  近年来,中央、省市发文明确指出,各县市要加大餐厨垃圾处理力度,加快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水平。南阳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各县完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目前,我县城区面积2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20余万,共有大小餐饮企业及企事业单位食堂500余家,城区日均餐厨垃圾产量约50吨,基本没有得到处理,处于无序流动状态,一部分随意倾倒,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倒入下水道,另一部分私人收购,用作饲养生猪以及提炼加工成泔水油,有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餐厨垃圾易滋长寄生虫,随处摆放,随意倾倒污。

  餐厨垃圾处理属于市政公用事业,餐厨垃圾因其含水量高、有机物含量高、油盐含量高,易腐烂变质,不能直排污水管网,需要专门设备进行处理,我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过前期紧张施工,正在安装车间生产设备,预计明年一季度建成,为确保项目顺利投产,急需加大对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的宣传引导管理力度。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新野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共二十八条:

  第一至五条明确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依据、适用范围,成立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开展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第六至十三条明确了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全程监管机制;明确了餐厨垃圾处置的各项政策和建设保障;明确产生、收运、处置的规定,对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第十四至十七条明确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和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禁止的行为。

  第十八至二十一条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餐厨垃圾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各项措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第二十二至二十八条明确了违反办法的行为及罚则。

  四、解读机构

  新野县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新野县城市管理局 李彦克 0377-66018012

  

       链接:新野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