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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新野县司法局 时间:2024-11-29

 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新政〔2024〕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最新《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公布,第226号修订)规定和有关要求,县政府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23〕15号)等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新野县2022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2〕39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失效)。

  凡予以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新野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

  附件2:新野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野县人民政府

  附件1:

  新野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文号
1关于印发《新野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2021〕16号
2关于印发新野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征收标准的通知新政办〔2022〕3号
3关于印发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22〕4号
4关于印发《新野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22〕5号
5关于印发新野县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2022〕11号
6关于印发新野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22〕12号
7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野县肉牛基础母牛犊牛育肥牛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2〕31号
8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野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2〕32号
9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22〕34号
10关于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22〕37号
11关于印发新野县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22〕38号
12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及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政〔2023〕2号
13关于印发新野县惠企政策“免审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3〕14号
1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23〕15号
15关于印发新野县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2023〕22号
16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野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2023〕23号
17关于加快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新政办〔2023〕32号
18关于印发新野县推进开发区低效空闲土地盘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4〕12号
19关于印发新野县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4〕21号
20关于印发《新野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24〕24号


  附件2:

  新野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
1关于印发新野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经营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2014〕22号
2关于印发新野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政办〔2017〕19号
3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免收全县城乡居民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新政办〔2019〕27号
4关于印发《新野县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2022〕7号
5关于印发《新野县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2022〕8号
6关于印发新野县2022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2〕39号
7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实施意见(试行)新政办〔2023〕1号

政策解读链接:《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