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废止或修改的决定》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要部署,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活动有关要求,县政府对本县范围内可能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内容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查,制定本决定。
二、主要依据
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上级开展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
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活动有关要求,县政府对全县现行有效的涉企政策措施进行自查,对可能存在妨碍统一大市场内容的政策措施作出修改或废止的决定
(一)《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野县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野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各部门要对照修改废止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衔接工作。凡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要及时开展修改工作,在修改完成前暂时保留,对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
四、解读机构
新野县司法局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新野县司法局 赵帅 0377-6622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