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
发文机关 | 新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28日 |
标 题 | 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废止或修改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新政〔2025〕3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
新政〔2025〕3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废止或修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要部署。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活动有关要求,县政府对全县现行有效的涉企政策措施进行自查,对可能存在妨碍统一大市场内容的政策措施作出废止或修改的决定,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野县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野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各部门要对照修改废止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衔接工作。凡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要及时开展修改工作,在修改完成前暂时保留,对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
附件:1.予以废止的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予以修改的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