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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野县“一城百馆”博物馆群建设发展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文广旅局 作者:县文广旅局 时间:2026-02-12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 我省也出台相应实施方案,鼓励文化资源丰厚地区打造“百馆之城”,为我县开展“一城百馆”建设提供了坚实政策遵循。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职责划分。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博物馆总体规划、协调和考核管理工作,县发改、住建、公安、自然资源、消防、应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博物馆建设工作。

(二)关于规划建设。按照主题分类布局,分为文化传承类、行业产业类、小众特殊类博物馆、创新体验互动类、生态自然类等五类。

(三)关于扶持奖励政策。

建馆补助:对新建馆舍的非国有博物馆,按展陈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租赁场地建馆的,每年按租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10万元/年,连续补贴3年。

运营补助:对免费开放且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40天的博物馆,按年接待量给予1元/人次补贴,最高6万元/年;开展临时展览的,按布展成本给予50%补助,异地巡展给予最高1万元补贴。

创新奖励:对开发特色文创产品并实现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0%的奖励(最高10万元);获评省级示范博物馆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激励对象

县域内非国有博物馆。

四、文件实施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新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解读人:董红举   

联系电话:0377-6621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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