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县中心城区五个专项规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 修正)、《新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单位制定了《新野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新野县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新野县中心城区停车和静态交通管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新野县中心城区夜景照明规划(2021-2035年)》、《新野县县域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 年)》等5个专项规划进行公示,现已评审论证通过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9日,为期30个自然日。
二、公示方式:
新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inye.gov.cn/)。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于公示期内提出意见,邮寄地址:新野县城南路东段城市管理局,邮编:473500,电子邮箱:xycg8012@163.com。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标注“专项规划”字样。联系方式:0377-66018012。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1.公示材料-新野县县域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2.公示材料-新野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3.公示材料-新野县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4.公示材料-新野县中心城区停车和静态交通管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5.公示材料-新野县中心城区夜景照明规划(2021-2035年).pdf
新野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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