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新野县2026年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参与规模主体的公告
为支持全县玉米单产提升行动,努力提高玉米单产水平,示范带动玉米大面积均衡增产。在2026年3月31日通知的本项目调度摸底基础上,现开展遴选2026年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参与规模主体,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玉米规模种植主体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规模种植主体优先支持。
2、规模种植达到100亩以上(含100亩),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3、主体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开展精准铺设滴灌带,实施玉米密植滴灌肥水精准调控技术,种植密度每亩5000株以上。
5、项目覆盖玉米规模种植区内实施主体平均单产达到550公斤,其中核心示范区单产突破600公斤。
二、补助方式
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补助对象和物化补助数量。
1、补助标准。统筹考虑下达资金总额、主体实际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等因素核算物化补助,每个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物化补助价值不超过50万元,防止“垒大户”。
2、具体方式。补助采用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由县农业农村局集中采购灌溉水肥一体机设备后配备至项目主体。原则上100亩配套一台灌溉水肥一体机,即100亩(含100亩)-199亩的发放1台,200亩(含200亩)-299亩的发放2台,300亩(含300亩)-399亩的发放3台,以此类推。其中,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方在统一配备灌溉水肥一体机设备的基础上,再给予对应亩数所需滴灌带的物化补助。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5月17日前,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主体自愿将申请资料报送到乡镇(街道)农办(见附件2),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本人田间生产照片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新农主体公章或签名按手印;其中,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需要土地所在行政村村委会盖章),乡镇(街道)汇总后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主体进行资料审查,评审小组根据遴选标准择优拟定项目实施主体,在县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电话:0377-66222588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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